潍坊房屋质量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有没有时间要求?

时间:2022-06-08   


       房屋安全鉴定年限:

       1、公共场所建筑类型:如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时,建议每5年就进行一次房屋质量检测鉴定工作。

       2、一般居住型房屋,在使用年限满30年时,须经初次安全鉴定。并建议以后每10年进行一次,当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进行处理!

       3、当房屋达到设计的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建议每2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4、房子所处地理环境地质比较差:如建立在河渠、山坡、软基、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的房屋,建议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5、当房屋的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满30年,建议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并每10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6、当房屋需要建立悬挂阳台、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建议每10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7、当房屋的使用时间已经超过了房屋的单初设计的可使用年限但是还在继续使用的房屋,如没有进行过房屋整体加固的,则进行每3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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